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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州人才引进新政策!

2020-03-21    作者: 希明财务

 今早,有人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有重大调整,6月1日起,全日制本科学历、大专紧缺专业、职称评定落户的人员,需要在苏州社保连续缴纳满一年以上,且同时拥有苏州居住证明1年以上,才可以申请落户。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一直是积极宽容的,现在增加社保缴纳及居住证明需满一年的限制,是否属实呢?小编对此来到苏州市公安局户籍办证中心进行求证。
需要办理苏州社保代缴,苏州人才引进落户的可以咨询180-1361-9555

 

据户籍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6月1日起,苏州市的落户政策确实将有变化,且与传出的消息内容十分吻合。他们也是接到通知不久,本次调整主要是针对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紧缺专业及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从6月1日开始这些人要苏州杭落户就必须连续缴纳社保1年且在有在杭居住证明1年以上,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落户不受影响。

 

新的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与原先的具体有哪些变化呢?小编依据户籍中心人员的介绍做了简单梳理。

 

人员类别

落户要求(6月1日前)

落户要求(6月1日后)

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

具有相关学历证书、报到证

不变

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研究生

具有相关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不变

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专科生

具有相关学历证书、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

不变

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本科、紧缺专业专科生

具有相关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年龄:本科生45周岁以下,紧缺专业专科生35周岁以下)

社保由正常参保到必须连续缴纳满一年,新增在杭居住证明满1年条件。

应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

具有相关学历证书、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浙江籍生源、在浙江高校毕业、就读时在职、未婚、30周岁以下。

不变

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

具有相关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年龄: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社保由正常参保到必须连续缴纳满一年,新增在杭居住证明满1年条件。

 

按照新政,算上今日还有最三个工作日入苏州工作不满一年的本科及职称人员可落户。在办证中心,今天的人明显比平时多了。去年12月来到苏州工作的A女士说昨晚接到公司的通知今天就赶紧过来了,原先一直想办的,但因出差搁置了,想不到政策说变就变,希望在新政之前能处理好这件事情。

 

 

苏州市公安局户籍办证中心 

 

另外也有一些人是特意过来咨询的,有的为自己有的是为亲朋落户前来,前台接待的工作人员一直被咨询的人围着。户籍办证中心的办事人员对前来咨询的人一并告知,现在还符合条件想落户的,赶紧来办。

 

 

苏州市公安局户籍办证中心 

 

尽管新的人才引进政策相比之前多了一些限制条件,但对于真正想留居杭州的人才来说,社保满1年居住满1年都能轻松达到,但对想通过人才引进落户获取购房资格的人来说,或需要更长的时间了。

 

在截稿前,杭州公安公众号也正式公布了这项目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苏州落户可从6月1日起直接前往市区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具体怎么办?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又有哪些新规定?

 

这部分人才落户将有新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根据苏州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5周岁以下)以及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35周岁以下)人员申请进苏州落户的,应同时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

 

在此小编提醒在苏州就业的亲们及时办理居住登记及按规定缴纳社保,以免因社保断缴等原因影响您的落户,对暂未达到1年落户条件的,可先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凭证可以为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同时,小编提醒: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不变!在苏州落实工作单位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苏州办理落户手续(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均可以在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需要哪些材料:

1、进苏州落户审批表(可到公安户籍窗口领取或自行到“平安杭州—苏州市公安局”网页搜索下载一式二份,本科学历需用人单位盖章,硕士以上学历无需盖章,可在窗口直接填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及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江苏省居住证》、《江苏省临时居住证》或《江苏省人才居住证》

 

4、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落户本人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住房所有权证或使用权相应凭证(房屋有共有权人的,需同时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及同意落户证明);挂靠单位、人才市场需提供盖章的同意落户书面证明原件及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投靠亲友的提供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落户在集体户及亲友户内的还需同时提供迁移人市区无房证明。

 

6、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

 

7、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硕士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

 

8、其他:随迁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延伸阅读>>>

在苏州除了人才落户,有哪些方式成为新苏州人呢? 

(外商投资落户申报条件

1998年起在苏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纳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

 

办理程序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市公安局领取《进杭落户审批表》及具体办理所需材料的须知,按须知要求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及单位盖好章的《进杭落户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审批。

 

纳税落户申报条件

外地来苏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业主本人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内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人民币的,业主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夫妻投靠申报条件

夫妻婚龄满3年(含3年),外地农村农民与本市农业户口村民结婚满2年的,在苏州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申报条件

 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苏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苏州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⑵原籍为苏州市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苏州,在苏州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⑶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夫妻有一方原籍为苏州市区,且有子女户籍在苏州市区的,只要一方符合投靠年龄,另一方符合夫妻投靠条件(结婚满三年),双方可同时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申报条件

凡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未成年子女或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父母在苏州有合法固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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