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个人社保缴纳代缴注意事项!
2020-09-04 作者: 希明财务
1,年度缴费基数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每年调整一次,每一结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的缴费标准由市社保中心于每年3月份公布,从3月28日起启用。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于每年3月底关注各委托扣缴银行网点公示,及时调整存入金额。
2,社保局委托银行变更:
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委托扣缴银行包括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行,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建设银行苏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苏州分行,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政策: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不用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而是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法,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每年调整一次,所以大家要密切关注最新的调整信息。